了了 - 第 494 章 第二十一朵雪花(九)

第494章 第二十一朵雪花(九)

遺言大致上就是讓伯爵過好自己的日子不要去報仇, 至于為什麽別去報仇它沒說,牆上的自己是它用爪子劃拉出來的,淩亂不堪, 遣詞造句也是前言不搭後語, 語序混亂, 就好像它真的變成了一只純粹的大黑耗子。

伯爵當然不會就這樣善罷甘休,他好不容易查到兇手所在, 父親跟兄長的血債,他必然要可恨的邪惡女巫為此付出代價!

……如果他在吐完鐵釘刀片跟內髒後還能活着的話。

了了用手指輕輕叩了叩桌面,示意菲歐娜坐下, 她沒有推辭, 将手裏的水晶球擺到面前,對了了說:“冕下,黑暗森林中确實住着一位黑女巫, 從沒聽說她有過殘害平民的行為,但所有闖入過黑暗森林的人,都沒有活着出來過。”

菲歐娜不覺得這有什麽過分, 黑暗森林是女巫的住所,平白無故闖進別人家裏, 被人制裁也是理所當然的。

她敢保證,假如黑女巫的魔法不夠強大,那麽闖進去的人恐怕不會對黑女巫客氣, 畢竟誰都知道女巫很富有, 她的財寶能将整個房子堆滿。

伯爵已經吐不出來東西了, 幹癟地像是一個被挖空肚腸的僵屍, 這種死法無疑非常痛苦,讓人想不明白黑女巫究竟跟伯爵一家有着怎樣的深仇大恨, 衆所周知女巫睚眦必報,但別人不去招惹她們,她們一般情況下也不會主動惹事。

黑女巫與白女巫的區別在于她們所使用的魔法元素來源,前者隸屬于黑暗,大多數時候獨來獨往,後者則屬于光明,更多的是為帝國或教會服務。

傳說黑女巫喜歡用頭發指甲還有嬰兒來煮湯,因此人們很不願意和黑女巫打交道,總認為她們是邪惡不祥的惡魔。

看她詛咒伯爵一家的手段就知道,此人絕對不是個善茬,但老領主一家默默忍受卻沒有上報也很奇怪。

了了對黑魔法一竅不通,她問菲歐娜:“他要死了嗎?”

菲歐娜感應着水晶球裏的能量,回答道:“這并不是最後一次詛咒,他不會死的,至少現在不會。”

女巫當然可以幹脆利落地用詛咒殺死敵人,但她們往往不會輕易給他們痛快,因為死亡之前的痛苦等待才是最折磨的,伯爵這次吐出了內髒,下次就會吐出骨頭,一直到他徹底失去生機。

就是不知道伯爵一家究竟與女巫之間有什麽深仇大恨,發出詛咒也是需要魔法能量的,距離越遠,詛咒越強烈,所需要的能量就越多。

“這座莊園裏一定有未被發現的咒物,如果能找到咒物并将其銷毀,也許伯爵還有救。”菲歐娜說道,“但是請原諒我的無能,冕下,我無法從水晶球中看到咒物的真身。”

伯爵在此時正好吐暈了過去,整個人趴在餐桌上,周圍是一灘腥臭難聞的血肉,如果放任不管,可能要不了多久他就會被自己的嘔吐物溺死。

“不過,伯爵大人在聽到我說咒物時臉色有變,我想他可能知道咒物是什麽,又在哪裏。”

于是了了讓人用冷水潑醒了暈過去的伯爵大人,他被冷水潑的瑟瑟發抖,按說如果他是個普通人,先是被冰柱刺穿,又是被詛咒傷害,這會兒早該死了,但他卻還是好端端活着,肉體上的痛苦并沒能帶走他的生命,為什麽呢?

“應該不是詛咒的原因。”菲歐娜說,“伯爵大人的生命,似乎和某種神秘物品連接着,但我不知道那是什麽。”

再強大的占蔔師眼前也總有一團迷霧,過分的去預知未來只會引火燒身,菲歐娜是想往上爬,但不想在攀爬時從臺階上摔下。

有用卻又不會威脅到自己的下屬才最受上司喜歡。

“咒物在哪裏?”

剛清醒過來的伯爵還沒喘口氣就被質問,他略帶驚恐地看着了了:“咒物,什麽咒物?”

了了實在很不想在他身上浪費時間:“把你的皮剝下來,會讓你學會誠實嗎?”

伯爵知道她沒有開玩笑,大公的殘酷在她出現時他就已經感受過了。

權衡再三,他嘗試為自己争取一線生機:“如果我說出來,冕下能夠從女巫手裏保我一命嗎?”

了了:“你在跟我談條件?”

伯爵的嘴唇子顫了兩下,最終還是決定賭一把,反正他沒什麽好失去的了,父親也好哥哥也好朋友也好,死到臨頭其實只有榮華富貴才是最想要擁有的,貴族的身份無論如何也不想被剝奪:“如果真的有什麽咒物是我絕對不會毀壞的……那就只有母親留下的金羊毛了。”

金羊毛被妥善地藏在上了鎖的保險櫃中,密碼只有身為領主的父男三人知曉,父親死後傳給了哥哥,哥哥死後又傳給了他,金羊毛是克羅哈爾領主的身份象征。

但在打開保險櫃後,身體孱弱咳嗽不停的伯爵一張蒼白的臉迅速漲得通紅——金羊毛竟然不翼而飛了!

怎麽會?!

是誰偷走了金羊毛?

他突然意識到了什麽,臉色變得更加難看,這可真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在他因為情誼咬牙死撐時,已經有人提前一步摸到了寶物存放的地方,并且将其帶走。

“冕下!”

伯爵忙不疊地向了了投誠,“那個反叛者小隊,他們之中還有一個人自始至終沒有出來過,一定是他偷走了金羊毛,一定是!”

反叛者小隊不是六人而是七人,伯爵被用刑時只現身了六個,當時伯爵并沒有多想,反倒認為這個做法很正确,留一個人在外面就還有生機,如果真的全員出來送死才是愚蠢。但如果被留下的這個人目标是金羊毛,那豈不是說明,從前種種,他們根本是在騙他?

“沒什麽好驚訝的吧。”

了了将保險櫃關上,淡淡地說,“這才顯得你們有緣分。”

大家都不是真心,何必做出一副被辜負的模樣?

反叛者小隊的目标恐怕從一開始就是金羊毛,而伯爵則想利用他們解決黑暗森林的女巫,兩邊各懷鬼胎,總不能騙着騙着騙出感情,竹籃打水才是正确的結局。

貴族與反叛者之間能産生情誼,簡直是本世界最大的笑話。伯爵沒有背叛階級,就說明他依舊維系着貴族的利益,反叛者小隊沒有效忠伯爵,也說明他們仍然對帝國充滿怨恨,本質是兩種思想的人怎麽可能求同存異?

“不過你運氣好。”

了了說。

然後伯爵便瞪大了眼睛,因為消失的第七個人不知何時已經被綁成了粽子,他身邊是兩個寬肩長腿肌肉的女人,不算熱的天氣裏,她們上身只穿黑色背心,露在外面的臂膀彰顯着力量,肩膀上還扛着斧頭。

菲歐娜在占蔔師團中渾水摸魚的厲害,不代表她真的沒有社交,比如她和其它團體相處得就很不錯,總是願意收很少的錢請她們喝酒,或是免費給她們占蔔,幫助她們避免傷亡,尤其是獵人。

大公在進入伯爵莊園前,便吩咐她帶人将莊園守住,不放過任何一個逃出人員,沒想到還真的抓到了。

大公沒有帶騎士,菲歐娜只好請自己的獵人朋友前來幫忙,報酬是三天免費的酒水招待。

也不是所有登記了職業的支配者都會加入團體的,畢竟人多就意味着麻煩。尤其是男人多的地方,勾心鬥角更是層出不窮,本事不大聲音不小,還總想領頭。

被抓的第七名反叛者是個矮人族,體型小巧靈活,但并不擅長戰鬥。

矮人族有着與生俱來的空間能力,抓着他的兩只腳抖一抖,能抖出一大堆東西,其中就包括莊園裏失竊的金羊毛。

這可不是普通的羊毛,是諸神還未隕落之前,被養在聖地與神們一同生活的一頭金山羊的毛,珍貴無比,能夠賦予人類長久的壽命。只要金羊毛不消失,與金羊毛綁定的人便能永生。

伯爵渴望的目光凝聚在金羊毛上,似乎在乞求大公将它還回來,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也就眨眼的功夫,金羊毛上忽然爆發出一團漆黑的火焰,剛從矮人身上拿回來的金羊毛都沒來得及捂熱乎,就被黑焰燒了一大半。之所以能剩下一點,還是了了反應極快地用冰将其凍住,隔絕了黑焰的蔓延。

但伯爵就不好過了,在黑焰灼燒金羊毛的時候,他突然又開始瘋狂嘔吐,這次吐出來的不再是刀片與鐵釘,而是他自己的血肉。吐着吐着,整具皮囊開始變得幹癟,一層薄薄的人皮像紙糊的一般挂在骷髅似的身軀上,但始終沒有死。

看樣子金羊毛果然與伯爵的生命挂鈎,了了一個沒注意,沒有完全消失的黑焰就爬上了她的手背,但觸及到冰霜,立刻又消失得無影無蹤。

菲歐娜卻沒有這樣的好運,占蔔師本來就不屬于戰鬥職業,她的黑袍不知何時被灼燒了一塊,這是她沒有看見的,被詛咒的未來。

了了抓住她手腕時為時已晚,菲歐娜的手背上多出了一個黑色的骷髅頭印記,代表着她已經成為女巫的下一個詛咒目标。

矮人與兩個獵人也不例外,除去了了,房間裏所有人都被詛咒了,而咒物是什麽無人知曉。

看到詛咒印記後,菲歐娜立刻覺得自己升職無望,她非但沒起到什麽作用,自己還着了道,帝國恐怕不會因為她這樣的無能之人,從而興師動衆讨伐女巫來解除詛咒。

“抱歉,羅茲,斯賓塞,把你們卷進這麽麻煩的事情裏。”

寸頭獵人無所謂地聳聳肩:“現在我們需要至少半個月的免費酒水了。”

短發獵人思索片刻:“半個月有點虧,還是一個月吧。”

菲歐娜:……

了了拎起地上的伯爵,還有沒被燒毀的那點金羊毛,讓人備馬,準備前往黑暗森林。

菲歐娜遲疑着問:“冕下,您是要……”

是她想的那樣嗎?

“在我回來之前,看好他們。”

菲歐娜連忙領命,但又很想跟着去,兩個獵人同時向前跨了一步,異口同聲:“我們跟你一起去!”

她們知道眼前這個披着華麗披風的女人是個高等貴族,但她并沒有貴族那種傲慢、目空一切的架子,雖然冷冰冰的,卻并不令人生厭。

“我們常常去黑暗森林附近做懸賞,能給你帶路。”羅茲主動道。

了了無可無不可的點了下頭,然後伯爵就被扔給了斯賓塞,不然了了還得把他綁在馬背上。

黑暗森林距離克羅哈爾不算特別近,但也不算遠,抵達時已經黑夜,整座森林幾乎與夜色融為一體,濃得如同潑在白紙上的黑墨,周圍一片死寂,只有偶爾會響起烏鴉的叫聲,在這樣安靜的夜晚顯得極為不祥。

“黑暗森林是女巫的地盤,沒有可供出入的道路,在這裏,一切能夠辨別方向的物品都會失效。”羅茲解釋道。

了了捏着僅剩的那點金羊毛說:“跟着我。”

說着便一腳踹倒了面前擋路的大樹。

她這一腳可不得了,連帶着後頭的樹木盡皆應聲而倒,倒下的樹木結上厚厚的一層冰,硬是給她暴力鋪了一條路出來!

羅茲與斯賓塞面面相觑,好強的支配能力……

好好的屏障被拓寬出了路,冰路一直蔓延進去,馬兒不知走了多久,才隐隐約約看到一棟正在冒煙的房屋,頭戴尖尖的魔法帽的女巫正坐在屋檐下熬一鍋亂七八糟看不出放了什麽東西的黑色藥湯。

如同風幹橘子皮的臉上不茍言笑,黑漆漆的眼珠子一轉,仿佛木偶活了過來,顯得古怪又孤僻。

她似乎已經料到今天會有不速之客,因此面前的桌子上還擺了三個花色相同的碗,然後她從鍋裏盛出顏色詭異的藥湯,用長長的勺子指向了了等人:“喝吧。”

誰會喝啊!羅茲看見了一條煮糊了的青蛙腿,以及煮開後翻動時不停浮沉的蜥蜴蠍子蜈蚣之類的本不該出現在“湯”這種食物裏的食材。

了了并不跟女巫廢話,她讓羅茲與斯賓塞舉起手,給女巫展示中了詛咒的手腕,然後将伯爵朝女巫扔了過去:“交換。”

伯爵一路被風吹得命都快沒了,因為嘔吐又只剩下一層皮包骨頭,他跟女巫靠在一起,比女巫還要吓人一點。

女巫低下頭,與他來了個對視,伯爵瞪大了眼睛,迅速撇過頭去,居然不敢再看。

女巫伸手掐住他的脖子将他提了起來,伸出又瘦又長,雞爪子一般的手指頭,當着另外三人的面,摳進了伯爵的眼眶,徒手挖出一只鮮血淋漓的眼珠子,随意往湯鍋裏一丢!

斯賓塞喃喃着說:“打死我也不會喝這個湯的。”

羅茲默默點頭:“深有同感……”

絕對不好喝!

但比起她們對于女巫熬湯的随心所欲,更讓人驚訝的是在被摳出一只眼珠後,伯爵的哭喊:“不要……母親!不要!不要殺我!我是你的兒子呀!”

母、母親?!

如果人的下巴真能因為驚訝跌到地上,那麽羅茲跟斯賓塞嘴巴張大的程度足以讓女巫把一整鍋熱湯都怼進去了。

她倆的表情如出一轍,凸眼張嘴呆若木雞,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麽。

女巫慢吞吞地看向了了:“你好像一點都不驚訝。”

了了有什麽好驚訝的,她對這個世界已經逐漸開始有了具體的猜測,甚至能叫出女巫的名字:“美狄亞。”

女巫撐起耷拉的眼皮:“現在的我的确叫着這個名字。”

如果說一開始了了還不确定,那麽從伯爵口中得知金羊毛的存在後,她忽然覺得發生在領主一家的事情似曾相識。

神話故事中,複仇女神美狄亞愛上了英雄伊阿宋,并為其背叛了自己的父親,殺死了親弟弟,助英雄取得珍貴的寶物金羊毛。然而好景不長,丈夫移情別戀,她便殺死了令丈夫移情別戀的女人,又殺死了她和丈夫的兩個兒子,以此來讓丈夫痛苦。

女巫捧着伯爵的腦地啊,用平板無波的語氣問他:“你見過你父親了,是嗎?他已經死了吧。”

伯爵還在哭泣着,他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殘忍的母親,因為被丈夫背叛,便要殺死自己的親生兒子:“母親……母親!難道你殺死了哥哥還不夠,連我的性命也不肯放過嗎?”

女巫笑了起來,他面容扭曲,笑得格外恐怖:“我只是殺了你一個兄弟,你卻殺死了你無數個兄弟啊。”

滿臉是血的伯爵沒聽明白,女巫不介意再為他解釋得更詳細一下:“你的父親,就是那只黑色的老鼠,我把他變成老鼠後,賦予了他和老鼠相同的習性。你的莊園裏,是不是總有打不死的老鼠啊。”

真可笑,英明一世的領主在成為老鼠後,居然會像老鼠一樣發情,但同時他又保留着從前屬于“人”的記憶,他記得那些富貴榮華,記得身為貴族的尊榮,可他依舊為獸性所左右。

痛哭吧,哀嚎吧,後悔吧,這本來就是他應得的懲罰。

說着,她将最後一個兒子的頭顱摁進了滾燙的藥湯之中!

饒是羅茲和斯賓塞見多識廣,也不免感到毛骨悚然。

了了冷淡地看着這一幕,她第二次要求女巫解除詛咒,可女巫顯然并不想這麽輕易答應,她讨厭每一個不經允許闖入黑暗森林的人,從遭遇背叛的那一天起,複仇的怒火便永無止境,她不會放過任何人。

了了往前走了一步,她腳下蔓延出的寒冰正在瘋狂吞噬周圍的一切,“我不說第三遍。”

女巫用長長的勺子往藥湯裏舀了一勺,然後向外一潑,藥湯落地的瞬間長成了奇形怪狀的怪物,向了了撲來,結果都被她凍住通通打碎。

鍋裏的藥湯還在咕嘟咕嘟冒着泡,了了的耐心卻快到盡頭,女巫并不想就這樣死去,她仇恨的怒火很快轉化為了求生的意志,“喝了這兩碗湯,她們的詛咒自然就解除了。”

羅茲跟斯賓塞表情徹底裂開,她們再次看向那鍋瞅了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的藥湯,喝……喝一碗?她們連一口都不想喝!

女巫露出狡詐的笑容:“那我就沒有辦法了。”

了了把剩下的那點金羊毛丢給她,女巫從了了身上感覺到了危險的氣息,她盯着了了的披風和肩章看了兩眼,因為常年獨居在黑暗森林中,對于外界的信息,女巫并不是那麽清楚,自然不知道帝國多出了第七位大公,但她曾經也是貴族,當然知道肩章意味着什麽。

最後的金羊毛到手,女巫卻提不出一點高興的心思。她為了愛情背叛一切,又因為愛情失去一切,漫長的人生中,所有的愛都化為了恨,複仇她從不後悔,可事到如今,她卻有種茫然的感覺。

她想再找到一份能夠支撐自己活下去的仇恨,無論是對誰。

如果不解除詛咒,而是當着這位大公的面,将兩個獵人殺死,一定讓她對自己恨之入骨吧?可是那樣的話,自己似乎沒有從她手上逃走的把握……

電光火石間,女巫已經想了不下十種逃跑方式,可最終她還是相信了自己的直覺,沒有做任何小動作,收下了金羊毛,并示意兩個獵人上前,用鋒利的指甲在她們手背上的詛咒印記處劃出一道傷口,滴落一點鮮血到空着的杯子中,再分別注入半杯清水,燒了幾根金羊毛的灰放進去讓她們喝下。

雖然這一通操作也看得人眼珠子疼,可比起喝藥湯簡直稱得上是仙露,羅茲與斯賓塞選擇相信,将杯子裏的水一飲而盡。

說來奇怪,明明有血有灰,清水卻還是清水,毫無異味,甚至有點發甜。

手背上的骷髅印記消失了,兩人露出笑容,然後就看見大公冕下将裹在黑袍中的瘦小女巫拎了起來,像拎一只小雞仔。女巫整個身高只到大公腰部,四肢掙紮的動作顯得分外滑稽,她們有點想笑,但忍住了。

畢竟誰也不想再被詛咒第二回,下次可不一定就有這樣的好運氣,能快速解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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